报纸上的本埠新闻版,登着这么一条小消息:
史丹卜克伯爵与奥当斯·于洛小姐,昨晨在圣·多玛教堂举行婚礼。新娘是参议官兼陆军部署长于洛·特尔维男爵爱女、名将福士汉伯爵的侄女。贺客极众,艺术界名流到有雷翁·特·洛拉、约瑟·勃里杜、史底曼,皮克西渥等。陆军部及参事院均有高级首长代表,国会两院人士亦到有不少;此外尚有波兰侨民领袖巴士伯爵、拉勒斯基等。文赛斯拉·史丹卜克伯爵为瑞典王麾下名将史丹卜克之侄孙,一度参与波兰革命,来法流亡,以艺术天才见称于世,近已获得半国籍许可,享有法国公民权云云。
由此可见于洛男爵虽是窘得不堪,面子上不可少的还是一样不少,连报纸上的宣传也照样有。嫁女儿的排场在各方面都跟娶媳妇的排场相仿。这场喜事,把关于署长经济情形的闲话冲淡了不少;同时,女儿的陪嫁又说明了他不得不借债的理由。
这件故事的引子,可以说是到此为止。对于以后的发展,以上的叙述好比文章中的前提,古典悲剧中的序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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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巴黎,一个女人决心拿姿色做职业做生意,并不见得就能发财。多少聪明伶俐、才貌双全的角色,都以纸醉金迷的生活开场,以穷途潦倒下场。因为一方面保持良家妇女的假面具,一方面存心榨取而献身于无耻的荡妇生涯,并不能就达到目的。走邪路也不是容易成功的。在这一点上,娼妓与天才相仿:必须因缘时会,才能使财富与才具并驾齐驱。大革命而没有那些出其不意的过程,拿破仑也做不了皇帝,只能做一个法倍尔第二[33]。卖笑的美人而没有主顾、没有声名、没有背上堕落的十字架使人倾家荡产,那也等于天才埋没在阁楼上,等于科累佐的名画扔在下房里。所以,巴黎的荡妇,第一要找到一个富翁,对她风魔到肯出足她的价钱。她尤其要保持与众不同的高雅,那是她的商标;还得有落落大方的举止,满足男人的虚荣心;要有莎菲·阿诺[34]一般的才智,刺激麻木不仁的富翁;最后她要做得只对一个人钟情,使其余的好色鬼都看了眼红而对她更风魔。